江蘇發(fā)布《固定式燃氣輪機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標準類型 | 地方標準,國內(nèi),控制與排放標準 | 實施日期 |  | 
                                
                                    | 發(fā)文單位 | 江蘇省生態(tài)環(huán)境廳 | 
                                
                                    | 標準號 |  | 
                                                                
                                    | 關鍵詞 | 大氣污染物排放 
                                                                                燃氣輪機 
                                                                                江蘇 | 
                                                                
                                
                                    | 摘要 | 日前,江蘇發(fā)布《固定式燃氣輪機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2/ 3967-2021),規(guī)定新建固定式燃氣輪機自本標準實施之日起,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定為15毫克每立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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