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9-07-02 10:01
來源:亞洲清潔空氣中心
作者:成慧慧
處罰金額的影響因素
對多次違法的船舶提高罰款金額,也是歐洲國家普遍采用的原則。2018年,因多次違反低硫油的規(guī)定,挪威的一家船舶公司被挪威海事管理局共計處以罰款60萬挪威克朗(約合人民幣50萬元)。
此外,歐洲一些國家對船舶違法的罰款金額設(shè)置了非常高的上限。在比利時,違反低硫油政策的船舶,最高罰款金額可高達到600萬歐元(約合4700多萬人民幣)。而丹麥和挪威更是取消了罰款的上限,對違法船舶的威懾力可見一斑。
除了罰款,美國和歐洲的港口國也會通過扣留船舶和刑事處罰的方式對違法船舶進行懲戒。
作者:成慧慧,亞洲清潔空氣中心高級環(huán)境研究員
本文在原文基礎(chǔ)上有刪減,原文刊載于《世界環(huán)境》雜志2018年6月刊,點擊“閱讀原文”,查看原文章。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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